2020年1月1日起,嘉兴医保制度将实行全市统一!
2019-12-20 14:49:16
重磅消息!2020年1月1日起,嘉兴医保制度将实行全市统一!
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年内实现全省设区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纵向统一,为此嘉兴市制定了《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对全市医保缴费标准和待遇保障等政策进行了统一,进一步改善医疗保障公平性,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和医保管理服务效率。
此次《办法》主要有哪些调整?
此次《办法》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保障管理、监督管理等。主要对六个方面进行了统一。
一、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单位缴费基数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9%(含职工生育保险费0.5%);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由嘉兴市医保局按年公布,缴费比例为2%。灵活就业人员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纳。
二、统一缴费年限和补缴比例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统一设定为男女25年。原规定缴费年限为20年的统筹地,可分5年过渡到位。同时,针对参保人员不足缴费年限,提供一次性补足或按月延缴两种方式由个人选择,并将一次性补足的补缴比例统一为5%。
三、统一待遇保障标准
各统筹地门诊和住院待遇基本稳定或略有提高,但提高部分各有不同。
四、统一转诊就医规定
嘉兴市域内就医购药不设自费比例。以卫生健康部门规范转诊为前提,市域外规范转诊的,先由个人自费10%后,统一按三级医院比例支付;未按规范转诊的,先由个人自费20%后,统一按三级医院比例支付。
五、统一大学生缴费标准
参照省内其他设区市做法,在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按居民医保标准全额缴纳调整为按30%缴纳,当年大学新生和毕业生按15%缴纳。
六、统一医疗救助标准
根据省新出台的办法,结合嘉兴市各统筹地现有政策,统一各类人群的救助标准,救助水平总体持平或略有提高。
各类缴费标准
01职工医保参保缴费
02缴费年限不足补缴
0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04职工医保普通门(急)诊(购药)待遇
05职工医保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
06生育保险待遇
07居民医保普通门(急)诊(购药)待遇
08居民医保住院待遇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
09大病保险待遇
10医疗救助待遇

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年内实现全省设区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纵向统一,为此嘉兴市制定了《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对全市医保缴费标准和待遇保障等政策进行了统一,进一步改善医疗保障公平性,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和医保管理服务效率。
此次《办法》主要有哪些调整?
此次《办法》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保障管理、监督管理等。主要对六个方面进行了统一。
一、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单位缴费基数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9%(含职工生育保险费0.5%);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由嘉兴市医保局按年公布,缴费比例为2%。灵活就业人员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纳。
二、统一缴费年限和补缴比例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统一设定为男女25年。原规定缴费年限为20年的统筹地,可分5年过渡到位。同时,针对参保人员不足缴费年限,提供一次性补足或按月延缴两种方式由个人选择,并将一次性补足的补缴比例统一为5%。
三、统一待遇保障标准
各统筹地门诊和住院待遇基本稳定或略有提高,但提高部分各有不同。
四、统一转诊就医规定
嘉兴市域内就医购药不设自费比例。以卫生健康部门规范转诊为前提,市域外规范转诊的,先由个人自费10%后,统一按三级医院比例支付;未按规范转诊的,先由个人自费20%后,统一按三级医院比例支付。
五、统一大学生缴费标准
参照省内其他设区市做法,在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按居民医保标准全额缴纳调整为按30%缴纳,当年大学新生和毕业生按15%缴纳。
六、统一医疗救助标准
根据省新出台的办法,结合嘉兴市各统筹地现有政策,统一各类人群的救助标准,救助水平总体持平或略有提高。
各类缴费标准
01职工医保参保缴费

02缴费年限不足补缴

0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04职工医保普通门(急)诊(购药)待遇

05职工医保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

06生育保险待遇

07居民医保普通门(急)诊(购药)待遇

08居民医保住院待遇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

09大病保险待遇

10医疗救助待遇
